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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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渚古城遗址保护管理规划(2017-2035)【规划文本】
2020-05 -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良渚古城外围水利工程遗址建设控制地带的批复
2019-01 -
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2018-09 -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良渚遗址农村私人住房外迁鼓励补偿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8-08 -
关于印发《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良渚遗址申遗和良渚文化国家公园建设指挥部)“美丽机关”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5 -
印发《关于开展“争做余杭铁军先锋、争当新时代发展排头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5 -
关于印发《中共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委会机关党总支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8-04 -
关于印发《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2018年度 “周三夜访夜学”、“主题党日”月度安排计划》的通知
2018-03 -
印发《中共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7-12 -
关于成立安溪集镇环境整治工程推进小组的通知
2017-08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良渚古城外围水利工程遗址建设控制地带的批复.pdf
作者:良渚文化遗址 来源:良渚遗址管委会(良渚遗址申遗和良渚文化国家公园建设指挥部) 发布时间:2018-09-03
一、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杭州市良渚遗址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工作。
2、编制和实施《良渚遗址保护总体规划》、《良渚古城遗址管理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核与协调管理区良渚街道、瓶窑镇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负责良渚遗址管理区内的建设项目审核。
3、负责良渚遗址和出土文物的日常管理与保护工作;制订并实施良渚遗址考古工作规划;组织良渚遗址区内出土文物的征集、收藏和宣传展示工作,开展良渚文化学术研究和交流工作。
4、组织实施良渚国家遗址公园建设和申报《世界遗产名录》工作;负责良渚遗址监管和管理区文物监察与行政执法;负责协调管理区良渚街道办事处、瓶窑镇人民政府开展文物普法教育工作。
5、指导和组织管理区内相关文化产业发展工作;负责历史文化旅游产业的规划编制和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协调工作。
6、落实和完成区委、区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包括:管委会本级预算、下属杭州良渚遗址管理所、良渚博物院单位预算。
二、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支出。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收支总决算33635.82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各增加23664.4万元,增长237%。
(二)关于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收入决算33635.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096.81万元,占21.10%;政府性基金收入78.03万元,占0.23%;事业收入258.57万元,占0.77%;其他收入21539.8万元,占64.04%;上年结转4662.61万元,占13.86%。
(三)关于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本年支出决算 33635.82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7722.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9.03万元、其他支出78.0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216.44万元,占11.34%;日常公用支出252.06万元,占0.89%;项目支出 24891.29万元,占87.77%。
结余分配56.67万元,结转下年5219.36万元。
(四)关于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7325.1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096.8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78.03万元、上年结转150.3万元。本年支出7325.14万元,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666.85万元,占91.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9.96万元,占5.87%;其他支出78.03万元,占1.07%;结转下年150.3万元。
(五)关于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096.81万元,比2016年增加2894.4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988.21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906.28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6666.85万元,占93.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29.96万元,占6.06%。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行政运行(项)事务1567.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事务51.5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和物业管理费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事务254.9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事务2442.8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事务2350.38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事务121.3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事务308.5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
(六)关于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74.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6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07.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78.03万元,比2016年增加8.03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类)78.03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事务78.03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八)关于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区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7年度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30.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334%。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的考察学习等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申遗工作需要,出国(境)考察人数增加。安排团组3个,累计8人次。支出内容主要包括:赴波兰参加第41届世界遗产大会;参加余杭区政府组团的墨西哥、古巴经贸、文化交流;赴捷克、克罗地亚学习世界遗产管理保护经验、宣传推广良渚文化;赴印度、尼泊尔参加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第19届大会。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5.17万元,完成预算51.39%,比上年下降65.42%。接待62批次,886人次,主要用于接待学习交流考察团成员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对“三公”的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车改革后,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本级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567.2万元,比上年增长38.49%。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95.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96.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算372.49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或 %已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96.25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3.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目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指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指反映文物系统及其他部门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室)的支出。
1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物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9月3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良渚遗址农村私人住房外迁鼓励补偿办法(试行)》已经2018年第6次区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9日
良渚遗址农村私人住房外迁鼓励补偿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良渚遗址的保护管理,根据《杭州市良渚遗址保护管理条例》、《良渚遗址保护总体规划》和《余杭区农村私人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良渚遗址保护区范围内农村私人建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文物保护工作方针,坚持“保护第一、以人为本、总量控制”的原则,在满足文物保护需求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的基础上,按照“群众自愿、政府引导、规划调控”的方式,逐步有序地鼓励良渚遗址农村私人住房外迁,努力取得遗产保护和民生改善的最大平衡、良性发展。
二、适用范围
《良渚遗址保护总体规划》确定的良渚遗址重点保护区和经考古调查或发掘确认的良渚遗址本体,良渚古城外围水利工程遗址的重点保护区参照本办法执行。
三、补偿对象
适用范围内拥有合法农村私人住房,且按规定不得原址新建并实施外迁的农户。
四、补偿标准
经审核符合外迁条件和要求的补偿对象,实行分散安置的,给予每户一次性包干35万元的文物保护搬迁补偿资金;实行集中安置的,给予每户一次性包干20万元的文物保护搬迁补偿资金。
五、补偿流程
由外迁农户自愿申请,填写《良渚遗址农村私人住房文物保护搬迁补偿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1),并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证本和附图、拆房承诺、原址集体土地交还协议等资料,经所在村社核实、属地镇街审核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委会审批。
经逐级批准后,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委会将涉及的文物保护补偿资金拨付给属地镇街,由属地镇街具体负责文物保护搬迁补偿资金的兑现工作。外迁农户资金申请审批后,完成房屋拆除、原址集体土地交还并经验收合格,属地镇街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兑现全部文物保护搬迁补偿资金。
凡房屋不拆除、原址集体土地不交还的,属地镇街按照“一户多宅”相关政策处置,且不得享受文物保护搬迁补偿资金。
六、外迁安置
外迁安置原则上采用分散安置和集中安置相结合的方式,由遗址所在的属地镇街作为管理主体。
良渚遗址农村私人住房外迁安置建房按照《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杭区农村私人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余政办[2017]83号)文件规定执行。如外迁安置在良渚遗址一般保护区内的,其新建房屋的体量、高度、外观、色彩等均需符合文物保护和遗产景观的控制要求。
七、拆后利用
在完成房屋拆除、原址集体土地交还后,由所在村社在6个月内对外迁农户原址房屋基地采取复绿、复耕等措施,不得新建建筑。
八、政策保障
(一)资金来源
由区财政部门统筹安排资金,专项用于良渚遗址农村私人住房文物保护搬迁补偿。
(二)规划选址
由属地镇街依据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在镇街范围内统筹规划,落实安置用地的规划选址工作。区规划部门负责做好安置用地规划选址的监督指导工作。
(三)土地保障
由属地镇街对符合外迁条件和要求的农户进行调查统计,提出年度外迁安置用地计划。区国土部门做好配合,并根据年度计划保障外迁安置用地项目的用地需求。
九、其他
1.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良渚遗址农村私人住房外迁安置的监督检查,防止弄虚作假、骗取补偿资金等行为发生,否则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本办法优先保障适用范围内的农村私人危旧房屋外迁安置,涉及农户不再享受《关于推进农村危旧房屋治理改造工作的通知》(余政办[2017]42号)文件规定的补助政策。
3.本办法补偿对象在享受本办法规定的补偿政策后,不得重复享受属地镇街出台的有关安置补助政策。
4.本办法自2018年5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两年。
户主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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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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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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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房屋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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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房屋区块具体位置 |
口遗址本体 口重点保护区 | ||
外迁安置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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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迁安置房屋区块具体位置 |
口一般保护区 口保护范围外 | ||
户主承诺 |
为支持良渚遗址保护工作,本户自愿对现有房屋进行外迁。原房屋和宅基地按上级有关政策意见进行处置。
签字: 年 月 日 | ||
村社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镇街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良渚遗址管理区管委会文物部门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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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序号 |
职责 |
责任部门(单位) |
责任人 |
创建要求 | |||
办
公
环
境
整
洁
美 |
办公楼 |
1 |
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大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创建氛围。 |
办公室 (党群办) |
费洁羚 |
9月30日前完成申报工作。 | ||
2 |
联系区美丽办,准备创建工作相关材料。 | |||||||
3 |
结合“全民清洁日”,建立、完善单位卫生管理制度。 |
办公室(党群办)、
下属各单位 |
费洁羚
叶华周
梁慧娟于秋华
陈维欢黄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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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在5月-9月创建阶段达到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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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办公楼立面干净,走廊通道无堆积物,保持通畅。 | |||||||
5 |
办公室标牌齐全、无污渍,保持室内通风透光,墙面、地面、桌面等干净。 | |||||||
6 |
办公物品摆放有序。 | |||||||
7 |
办公区域不吸烟,有醒目禁烟标志。 | |||||||
8 |
单位党员活动室、文体活动室等,有相关管理制度,书籍、器械等放置有序,卫生干净。 | |||||||
9 |
严格执行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制度,提倡无纸化办公,爱护公物,厉行节约。 | |||||||
10 |
认真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 |||||||
11 |
厨房、餐厅环境卫生良好,有防火、消毒、防蝇、防鼠等设施。 | |||||||
12 |
按照全区厕所革命的相关工作要求,完成老旧机关公厕提升改造,加强单位公共厕所的管理与维护。 | |||||||
单位庭院 |
13 |
单位标识醒目,机关形象突出。 |
办公室 (党群办)、下属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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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华周
梁慧娟于秋华陈维欢黄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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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在5月-9月创建阶段达到相关要求 | |||
14 |
庭院布局合理,整洁干净。 | |||||||
15 |
庭院绿化管理、养护到位,无缺株缺带残枝等现象。 | |||||||
16 |
庭院内有停车场的,日常停车整齐有序。 | |||||||
17 |
庭院内设施无破损、残缺。 | |||||||
18 |
建立并完善出入管理制度,进、出指示牌设置科学合理,工作人员热情、周到。 | |||||||
热情
高效
服务
美 |
19 |
建立、完善工作岗位职责。 |
各部门、
下属各单位 |
全体
人员 |
9月30日前完成 | |||
20 |
执行“办事实绩档案”制度,开展月报、季晒、年评。 |
每月5日前上报办事实绩档案 | ||||||
21 |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强化机关效能建设。 |
9月30日前完成 | ||||||
22 |
热情接待办事群众、服务对象,礼貌待人,对于不熟悉办事流程的群众,要主动引导。能及时妥善处置各类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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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3 |
围绕区委区政府、管理区党工委中心工作,优质高效完成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 |
|
|
| ||||
24 |
积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助推我区社会经济创新发展。 |
规划建设局、文物管理局 |
于蕾
冯倩 |
9月30日前完成 | ||||
争当
先锋
人文
美 |
25 |
单位学习有制度、有计划、有内容、有总结。 |
办公室(党群办) |
费洁羚 |
9月30日前完成 | |||
26 |
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双争”活动,不断增加干部职工政治定力,提升业务水平。 | |||||||
27 |
干部职工有积极向上的工作状态,形象美。 |
各部门、
下属各单位 |
全体
人员 |
9月30日前完成 | ||||
28 |
干部职工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带头落实余杭市民“十不”行为规范。 | |||||||
29 |
积极开展党员干部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各类健康有益的群众性主题活动(公益活动)。 |
办公室(党群办) |
费洁羚 |
9月30日前完成 | ||||
30 |
单位要关心关爱机关干部职工,积极组织开展丰富的文体活动,并注重提炼、总结机关文化建设情况,打造机关文化品牌。 |
序号 |
专项行动 |
重点任务 |
时间安排 |
责任单位 |
1 |
开展对标看齐专项行动 |
开展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和专题学习,举办机关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培训。 |
2018年5月-7月 |
各局(部)、室,下属单位 |
根据统一部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
2018年5月-12月 |
各局(部)、室,下属单位 | ||
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完善落实党工委工作规则、决策程序,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 |
2018年底 |
各基层党组织 | ||
开展区委第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大讨论活动,推动干部到分管部门(单位)、联系村(社区)进行广泛讨论、开展主题宣讲。 |
2018年5月-7月 |
各局(部)、室,下属单位 | ||
2 |
开展专业提升专项行动 |
开展专业化培训、技能比武等,抓好干部日常教育和培养锻炼,提高干部综合能力。 |
2018年5月-12月 |
各局(部)、室,下属单位 |
制定年轻干部年度专项培养计划,积极选派优秀中青年干部到申遗重点项目第一线工作锻炼。 |
2018年5月-12月 |
各局(部)、室,下属单位 | ||
推动干部取得中高级专技职称,建立专业化干部人才库,加强干部跨专业、跨部门交流。 |
2018年5月-12月 |
各局(部)、室,下属单位 | ||
|
|
加强干部提升国际交往能力,组织人员参加第42届世界遗产大会、选派人员赴德国参加文化遗产保护培训等,不断掌握新知识、熟悉新领域、开拓新视野。 |
2018年6月-11月 |
各局(部)、室,下属单位 |
3 |
开展服务群众专项行动 |
结合“百千万”活动,深入基层开展蹲点调研,并形成专项调研报告。 |
2018年5月-6月 |
各局(部)、室,下属单位 |
健全完善走访问题收集、交办、处理、反馈的工作闭环,落实民情问题流转办理机制,解决一批民生问题。 |
2018年5月-10月 |
各局(部)、室,下属单位 | ||
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简基本建设项目行政审批。 |
2018年5月-12月 |
规划工程部、文物管理局 | ||
研究制定《良渚遗址农村私人住房外迁鼓励补偿办法(试行)》实施细则,梳理良渚遗址一般保护区建房审批相关要求。 |
2018年6月 |
文物管理局 | ||
4 |
开展狠抓执行专项行动 |
宣传引导干部进一步加大工作执行力,有力推动良渚遗址申遗和良渚文化国家公园建设。 |
2018年5月-12月 |
各局(部)、室,下属单位 |
查找本单位和干部个人存在的工作短板,制定整改清单和争先目标,并进行公开晾晒。 |
2018年5月 |
各局(部)、室,下属单位 | ||
根据争先目标完成进度,及时完善办事实绩档案。按月选树实绩之星,定期对落实申遗重点任务较好、多次评为实绩之星的干部进行通报。 |
2018年5月-12月 |
各局(部)、室,下属单位 | ||
加大申遗重点项目的督查力度,探索运用“钉钉”开展扁平化监督,实时、实地反馈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提高重点项目推进的时效。 |
2018年5月-12月 |
考评督查部 | ||
对“双争”目标落实不力、落实督查考评整改不到位的干部,加大问责力度,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待遇能增能减、人员能进能出。 |
2018年底 |
办公室(党群办)、考评督查部 | ||
5 |
开展克难攻坚专项行动 |
制定年度重难点项目清单及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节点和目标要求,加快推进重难点项目克难攻坚。 |
2018年5月 |
各局(部)、室,下属单位 |
建立区管干部领衔包干制度,牵头领衔本单位重难点项目,明确责任和任务,定期晾晒项目工作进度。 |
2018年5月-12月 |
各局(部)、室,下属单位 | ||
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到申遗重点工作、重点项目一线考察识别干部。 |
2018年6月-12月 |
办公室(党群办) | ||
提炼总结优秀典型事迹,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和激励作用。 |
2018年5月-12月 |
各局(部)、室,下属单位 |
月份 |
时间安排 |
夜访内容 |
2月 |
28日 |
各夜访小组进村(社区)召开村(社区)班子座谈会,共同谋划2018年工作思路。 |
3月 |
14日 |
各夜访小组进村(社区)针对拆迁户、回迁户、信访户、困难户、老党员等群体,围绕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走访慰问和上门沟通。 |
28日 |
各夜访小组到村(社区)指定地点现场办公,接待党员群众来访。 | |
4月 |
11日 |
各夜访小组围绕接待群众、入户走访、认亲连心等主题,开展现场办公接待群众来访,开展上门走访听取意见建议,建立与困难户、信访户、独居老人、留守儿童等重点户“一对一”结对帮扶。 |
25日 |
各夜访小组根据村(社区)建议,对部分村(居)民群众进行约访约谈,了解村(居)民生产生活情况和实际需求,征求对区委区政府和良管委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 |
5月 |
9日 |
各夜访小组进村(社区)开展文保法律法规、良渚遗址突出普遍价值宣讲活动。 |
23日 |
各夜访小组指导联系村(社区)抓好“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美丽余杭”建设、集体经济发展、信访维稳等重点工作,帮助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排解矛盾纠纷。 | |
6月 |
6日 |
各夜访小组根据村(社区)阶段性工作实际,邀请辖区内“两代表一委员”、企业负责人、党员代表、村(居)民代表等各界人士,开展集中座谈,宣讲区情政策,推进当地建设发展。 |
20日 |
各夜访小组根据区委关于社会治理大联动工作机制有关要求,做好联系指导网格工作,主动参加网格支部会议,会同网格工作力量共同承担网格中党建、平安、治理等工作职责,落实好思想引领、信息传递、隐患排查、矛盾调解、民生服务等具体工作。 | |
7月 |
4日 |
各夜访小组围绕接待群众、入户走访、认亲连心等主题,开展现场办公接待群众来访,开展上门走访听取意见建议,建立与困难户、信访户、独居老人、留守儿童等重点户“一对一”结对帮扶。 |
18日 |
各夜访小组参加村(社区)重要会议,指导督促村(社区)抓好党建工作,督促落实党员主题党日、“两学一做”、“三会一课”等日常工作。 | |
8月 |
1日 |
各夜访小组进村(社区)指导加强党员队伍、村(居)民小组长队伍和村(社区)后备干部建设,指导开展“党建+治理”、“党建+生态”、“党建+文化”和各类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
15日 |
各夜访小组到村(社区)指定地点现场办公,接待党员群众来访。 | |
29日 |
各夜访小组指导联系村(社区)抓好“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美丽余杭”建设、集体经济发展、信访维稳等重点工作,帮助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排解矛盾纠纷。 | |
9月 |
12日 |
各夜访小组根据区委关于社会治理大联动工作机制有关要求,做好联系指导网格工作,主动参加网格支部会议,会同网格工作力量共同承担网格中党建、平安、治理等工作职责,落实好思想引领、信息传递、隐患排查、矛盾调解、民生服务等具体工作。 |
26日 |
各夜访小组进村(社区)开展良渚遗址申遗、良渚文化国家公园建设动态宣讲活动。 | |
10月 |
17日 |
各夜访小组根据村(社区)建议,对部分村(居)民群众进行约访约谈,了解村(居)民生产生活情况和实际需求,征求对区委区政府和良管委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
31日 |
各夜访小组进村(社区)针对拆迁户、回迁户、信访户、困难户、老党员等群体,围绕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走访慰问和上门沟通。 | |
11月 |
14日 |
各夜访小组指导联系村(社区)抓好“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美丽余杭”建设、集体经济发展、信访维稳等重点工作,帮助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排解矛盾纠纷。 |
28日 |
各夜访小组到村(社区)指定地点现场办公,接待党员群众来访。 | |
12月 |
12日 |
各夜访小组参加村(社区)重要会议,指导督促村(社区)抓好党建工作,督促落实党员主题党日、“两学一做”、“三会一课”等日常工作。 |
26日 |
各夜访小组进村(社区)指导加强党员队伍、村(居)民小组长队伍和村(社区)后备干部建设,指导开展“党建+治理”、“党建+生态”、“党建+文化”和各类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
序号 |
村社名称 |
走访人员 |
任务清单 |
1 |
良渚街道纤石村 |
★李华、杨忠培、谢国旗、李力行、富程鹏、▲费洁羚、卫星、
周苏、叶华周、王旭芳、王婷、刘勇 |
1.记好一本《民情日记》;
2.指导一项基层党建工作;
3.开展一次蹲点调研;
4.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5.推进一项重点工作;
6.结对一户困难户;
7.开展一次政策宣讲;
8.征求一批意见建议;
9.参加一次网格巡查;
10.参与一次志愿服务。 |
2 |
良渚街道谢村村 |
★陶豫、施德平、沈红华、冯倩、▲黄莉、施时英、罗晓群、
李建忠、包满燕、董萍、郎俊 | |
3 |
良渚街道勾庄村 |
★马东峰、周黎明、孙海波、陈维欢、▲梁慧娟、骆晓红、 刘雅丽、夏勇、陈继敏、高洁、周丽莉、许国栋 | |
4 |
良渚街道施家湾社区 |
★王辉、陈强、▲王刚、于蕾、牛沙、傅成根、陶波、高俊杰、顾群、徐勇、吴华锋 | |
5 |
良渚街道新桥
社区 |
★郭青岭、何建娣、钱松其、王智刚、▲丁诗颖、梁玲夫、
于秋华、冯叶根、孔梦悦、姚群、王炎东 |
月 份 |
时间安排 |
学习内容 |
学习方式 |
3月 |
7日 |
良渚遗址考古历程 |
授课 |
21日 |
国学大讲堂系列之一:玉文化常识 |
授课 | |
4月 |
4日 |
国际迎检的策略和细节要领 |
授课 |
18日 |
摄影技巧 |
授课 | |
5月 |
2日 |
夜学或夜会 |
各部门(单位)自行组织 |
16日 |
国学大讲堂系列之二:书法入门 |
授课 | |
30日 |
外事礼仪 |
授课 | |
6月 |
13日 |
良渚古城遗址专项规划解读 |
授课 |
27日 |
夜学或夜会 |
各部门(单位)自行组织 | |
7月 |
11日 |
国学大讲堂系列之三:文学鉴赏 |
授课 |
25日 |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党课 |
授课 | |
8月 |
8日 |
神徽背后的良渚故事 |
授课 |
22日 |
良渚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思考 |
授课 | |
9月 |
5日 |
国学大讲堂系列之四:中国史前文明 |
授课 |
19日 |
夜学或夜会 |
各部门(单位)自行组织 | |
10月 |
10日 |
解读“红船精神” |
授课 |
24日 |
廉政教育 |
授课 | |
11月 |
7日 |
我最喜爱的习总书记的一句话 |
主题宣讲 |
21日 |
漫谈公文写作要领 |
授课 | |
12月 |
5日 |
国际与国内形势 |
授课 |
19日 |
夜学或夜会 |
各部门(单位)自行组织 |
时间 |
内 容 |
2月25日 |
分党支部、党小组进行遗址巡查 |
3月25日 |
市、区两会专题讲座 |
4月25日 |
参观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 |
5月25日 |
分党支部、党小组进行河道巡查 |
6月25日 |
感悟“红船精神”:瞻仰嘉兴南湖红船、参观南湖
革命纪念馆 |
7月25日 |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党课 |
8月25日 |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我为申遗做贡献”主题大讨论 |
9月25日 |
喜迎建国69周年遗址公园清洁大行动 |
10月25日 |
秋季趣味运动会 |
11月25日 |
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解读 |
12月25日 |
参观廉政教育基地 |
各局(部)、室,下属各单位党组织:
《中共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实施意见》已经中共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工作委员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下属各基层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工作委员会
2017年11月13日
中共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工作委员会关于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
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良管委(指挥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更好把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明确方向、奋发有为,努力推动良渚遗址保护利用和申遗等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现就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党的十九大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大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吹响了奋进的号角。
二、全面准确把握十九大精神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重点是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报告。要原原本本地认真研读,全面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力求学深学透,融会贯通。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既要从总体上全面把握报告精神实质和思想内涵,又要深刻理解和把握报告提出的一系列新判断、新提法、新概念、新要求、新部署。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要着重把握以下几个方面:一要深刻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党和国家事业全面开创的新局面。二要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政治判断。三要深刻领会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新特点。四要深刻领会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五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六要深刻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战略安排。七要深刻领会根据新的实践提出的一系列新部署。八要深刻领会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九要深刻领会党章修正案的重要内容和历史影响。十要深刻领会未来五年的工作坐标。
要结合十九大报告中关于文化建设的内容,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良渚遗址保护利用和申遗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文化自信,进一步加深对良渚遗址重大价值和保护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光荣感,激发管理区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热情,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活动中激发出来的热情转化为推动遗址保护和申遗工作的动力。
三、精心组织部署,认真做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
全体党员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集中一段时间开展各项活动。
1.切实抓好学习培训。紧密结合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面向全体党员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全员培训,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组织好区管干部参加区委组织的集中轮训工作。管理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要把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重点内容,深入学习和把握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目标、新要求,并结合良渚遗址保护和申遗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方向和重点。各基层党组织要制定培训计划,举办培训班、学习班,集中对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培训。邀请学者、专家作“十九大精神”专题辅导报告,深入学习理解报告中的新思想、新观点和新举措,进一步把握党的十九大的精神实质和思想内容,切实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征订、发放《十九大报告(暂名)》、《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书籍,为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提供权威读本。
2.集中开展宣讲活动。从现在起集中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活动。领导干部要带头当好宣传家,以实际行动带动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良管委(指挥部)领导和全体区管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周三夜学”、“百千万蹲点调研”、“千名干部进村社访民情解民忧”等活动到分管部门、下属单位、联系村(社)开展新精神新思想的主题宣讲活动,要增强宣讲的针对性、生动性、思想性,联系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进程,联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的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联系广大干部群众思想和工作实际,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讲清楚、讲明白,让干部职工听得懂、能领会、可落实。积极利用文化大会送节目进遗址区村(社)契机,通过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良管委(指挥部)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保护良渚遗址,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上的新天地、新作为、新提升。
3.认真组织专题研究。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对良渚遗址保护利用和申遗工作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针对一些难点重点问题,组织力量攻关,真正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中心工作结合起来。良管委(指挥部)各部门及下属单位要结合“争当铁军先锋、争作全省榜样”活动,认真对照年初制定的争先目标和争先举措,认真梳理、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任务,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奠定坚实的工作基础。要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系列新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组织中层以上党员干部开展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大讨论,结合单位实际,立足本职工作,畅谈探索推进良渚遗址保护利用申遗的方法和途径,集中研究谋划明年工作思路。
4.精心组织新闻宣传。精心策划,积极开展有步骤、有声势、有深度、有特色、有成效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党的十九大的重大意义、宣传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的重大意义,宣传5年来党和国家事业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宣传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系列新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论断、重大举措,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手段,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和平台载体,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进机关、进基层、进网络,激发广大干部职工锐意进取、埋头苦干的精神,进一步鼓足干劲、奋勇前进。要广泛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征文活动,着力形成并推出一批有价值、有份量的成果。利用良渚文化网、良渚遗址管委会微信公众号、《讯报》、指挥部学习宣传园地等开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栏,选登刊发党的十九大的重要文献、媒体社论、专家解读及良管委(指挥部)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最新动态等有关报道和文章,以供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学习研读和交流分享。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取得实效
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既是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又是我们做好遗址保护利用和申遗各项工作的需要。这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程,需要我们全员参与,脚踏实地,共同努力。
1.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要按照中央、省市区委的要求,结合良管委(指挥部)实际,专题部署落实,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各基层党组织要在管理区党工委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研究制定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加强对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组织领导,迅速开展工作,确保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宣传、带头贯彻,深入思考研究,更好地指导和推动工作。
2.加强工作督查指导。要加强工作指导,加强督促检查,切忌形式主义,务求取得实效。良管委(指挥部)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要对各基层党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情况进行督查指导,通过指导检查,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与推动良管委(指挥部)各项工作科学发展结合起来。
3.抓好宣传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宣传,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营造更加浓厚的学习氛围。要注重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注意处理好开展学习与日常工作的关系,通过开展好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努力提升文化自觉,主动扛起责任当担,持续推进良渚遗址申遗和良渚文化国家公园建设,传承良渚文化,延续浙江文脉,为高水平谱写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浙江篇贡献力量。
附件:
中共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工作委员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计划安排表.doc
各有关部门:
根据良渚申遗三年行动计划及陈如根区长近期调研良渚遗址申遗工作的指示,安溪集镇环境整治工程作为良渚遗址遗产区重要的配套功能区项目,要求明年5月底之前完成。目前整治方案已确定,为顺利推进项目建设,经良管委(指挥部)研究决定,成立安溪集镇环境整治工程推进小组。
组 长:金国平、黄德伟
副组长:陈弘、王辉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征迁工作、外围配套工程建设与集镇整治项目建设管理。
1.项目征迁工作办公室:负责项目前期涉及的征(借)地、房屋拆迁、围墙退让等征迁工作,及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类前期政策、涉及百姓协调等问题。
主任:林建选
成员:陈坚钢、吴仙华、杨义彬、沈炳法
2.外围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安溪集镇外围安博路、良祥路、农贸市场等配套项目的设计、施工管理等建设任务。
主任:贺东晓
成员:叶欣、陈锦华、陈东亮
3.集镇整治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安溪集镇环境整治项目的前期设计、施工管理等建设任务。
主任:陈强
成员:吴华锋、陶波、何小东
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良渚遗址申遗和良渚文化国家公园建设指挥部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