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杭州市良渚遗址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工作。
2、编制和实施《良渚遗址保护总体规划》、《良渚古城遗址管理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核与协调管理区良渚街道、瓶窑镇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负责良渚遗址管理区内的建设项目审核。
3、负责良渚遗址和出土文物的日常管理与保护工作;制订并实施良渚遗址考古工作规划;组织良渚遗址区内出土文物的征集、收藏和宣传展示工作,开展良渚文化学术研究和交流工作。
4、组织实施良渚国家遗址公园建设和申报《世界遗产名录》工作;负责良渚遗址监管和管理区文物监察与行政执法;负责协调管理区良渚街道办事处、瓶窑镇人民政府开展文物普法教育工作。
5、指导和组织管理区内相关文化产业发展工作;负责历史文化旅游产业的规划编制和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协调工作。
6、落实和完成区委、区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包括:管委会本级预算、下属杭州良渚遗址管理所、良渚博物院单位预算。
二、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支出。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收支总决算33635.82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各增加23664.4万元,增长237%。
(二)关于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收入决算33635.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096.81万元,占21.10%;政府性基金收入78.03万元,占0.23%;事业收入258.57万元,占0.77%;其他收入21539.8万元,占64.04%;上年结转4662.61万元,占13.86%。
(三)关于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本年支出决算 33635.82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7722.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9.03万元、其他支出78.0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216.44万元,占11.34%;日常公用支出252.06万元,占0.89%;项目支出 24891.29万元,占87.77%。
结余分配56.67万元,结转下年5219.36万元。
(四)关于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7325.1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096.8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78.03万元、上年结转150.3万元。本年支出7325.14万元,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666.85万元,占91.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9.96万元,占5.87%;其他支出78.03万元,占1.07%;结转下年150.3万元。
(五)关于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096.81万元,比2016年增加2894.4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988.21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906.28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6666.85万元,占93.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29.96万元,占6.06%。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行政运行(项)事务1567.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事务51.5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和物业管理费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事务254.9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事务2442.8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事务2350.38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事务121.3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事务308.5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
(六)关于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74.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6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07.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78.03万元,比2016年增加8.03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类)78.03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事务78.03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八)关于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区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7年度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30.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334%。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的考察学习等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申遗工作需要,出国(境)考察人数增加。安排团组3个,累计8人次。支出内容主要包括:赴波兰参加第41届世界遗产大会;参加余杭区政府组团的墨西哥、古巴经贸、文化交流;赴捷克、克罗地亚学习世界遗产管理保护经验、宣传推广良渚文化;赴印度、尼泊尔参加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第19届大会。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5.17万元,完成预算51.39%,比上年下降65.42%。接待62批次,886人次,主要用于接待学习交流考察团成员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对“三公”的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车改革后,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本级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567.2万元,比上年增长38.49%。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95.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96.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算372.49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或 %已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96.25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3.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目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指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指反映文物系统及其他部门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室)的支出。
1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物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9月3日